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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家暴这一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。记者从海东市公安局获悉,去年,海东市社会刑事类警情和治安类警情较2018年同期下降4%,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向好,但是因感情纠纷、家庭矛盾、婚姻冲突等原因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比较突出。
海东市乐都区寿乐镇的李梅(化名)就是典型的家暴受害者。婚后,李梅丈夫多次对其实施殴打。记者近日见到李梅时,她眼眶周围仍能看到淤青。李梅坦言,这次是自己的妹妹发现后选择了报警,她为了两个孩子已经默默忍受了几年。最终,乐都区公安局依法对其丈夫进行了行政拘留11日、罚款500元的处罚。
乐都区碾伯镇的王玲(化名),丈夫饮酒后和她发生争执,在王玲的姐姐和母亲赶来后,丈夫与王玲的母亲发生冲突,导致其母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。经鉴定,其母亲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,构成十级伤残。乐都区人民法院根据其丈夫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,最终其丈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上述“家暴”案件只是海东市众多案例中的个别典型。据乐都区公安局寿乐派出所所长谢有舆介绍,近几年来,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,邻里纠纷、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有所下降,而家暴案件有所上升。引发此类案件的根本原因是家庭矛盾及酒后冲动所致。“新社会、新时代,面对家庭纠纷,妇女、老人都必须自我觉醒。国家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,该法实施后,家暴不再是‘家务事’,而被归为一种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。如果伤害情节严重,构成轻伤及以上的话,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,追究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。”谢有舆说。
记者了解到,从一月份至今,仅乐都区公安局碾伯派出所受理的类似案件就有42起。除了公安、法院部门,去年,海东市妇联受理的家庭纠纷投诉案件达89起。不过值得期待的是,近年来,在反家庭暴力问题上,海东市各部门不再独自作战,目前六县区妇联联合公安局,均在各县区派出所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,接受群众对涉嫌家庭暴力案件的投诉举报或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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