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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反家暴公益律所
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

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,是一家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合伙制、规模化律师事务所, 龙头所始终奉行“诚信、协作、敬业、争先”的龙头律师精神,坚持品牌建设与服务社会相结合的发展理念,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。先后荣获“山东省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”、省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、“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山东省十佳律师事务所”,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,先后两次荣立省司法厅集体二等功。

该所执业律师中,一级律师4名,二级律师2名,三级律师9名,其中有15名律师具有法学博士、硕士、学士学位。执业律师中,省律协常务理事一名,市律协会长、副会长各一名,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一名,市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一名,省律协专门、专业委员会委员多名。多名律师当选为省级和市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纪检监察员;多名律师被聘为枣庄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。多名律师被授予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、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、山东省优秀律师、山东省优秀女律师、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、全省十佳律师、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、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、山东省优秀巾帼志愿者、枣庄市优秀律师、枣庄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。

龙头所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导向,以传统业务为基础,以不断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为抓手,以团队协作为保障,在刑事辩护、金融保险、公司法律事务、建筑房地产、知识产权、信息通信、政府法律顾问、婚姻家事等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确立了自身的服务优势,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。2004年被省国资委指定为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备案的28家律师事务所之一,具有为总资产额在60亿元以上的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资格,2013年继续签署合作协议,是枣庄市唯一一家具有此资格的律师事务所;2005年入选山东省发改委“从事股份制业务的中介机构建档备案库”。2007年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管理人。2013年被认定为枣庄市唯一的省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。众多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和良好的团队合作,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,可以向客户提供不同领域及多层次法律服务。